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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1-12 15:22:50 浏览:354

江西省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两高”项目涉及行业多、覆盖面大,暂定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8个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以下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焦化(含兰炭),煤电,长流程钢铁,独立烧结、球团,铁合金,合成氨,、铝、铅、锌、硅等冶炼行业,水泥、玻璃、陶瓷、石灰、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砖瓦等建材行业,制药、农药等行业。(2)其他行业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两高”项目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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